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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近日公布的半年报显示,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347.83亿元,同比增长30.3%;净利润93.39亿元,同比下降73.4%;公司的炼油事业部亏损了460.21亿元,但确认获取了334亿元的财政补贴收入。另外,中石化上半年上缴所得税以外的税金高达285亿元,同比增长96.8%,而这主要归因于
这样的统计数据让人感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为我们实在不知道像中石化这样的垄断国企,究竟是在为公共财政贡献税金,还是在变相盘剥公共财政。补贴334亿元和上缴133亿元的数据对比,意味着中石化非但没有给公共财政贡献税金,反倒不断从公共财政攫取高额补贴。虽然上半年中石化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了73.4%,但93.39亿元的利润增长额毕竟是正增长,这样的增长额不能为公共财政带来任何收益,难道中石化这样的国企巨头注定就是“财政黑洞”?
不是说公共财政不能补贴垄断国企。按照经济学理论,垄断国企出现的领域,都是市场失灵领域。也就是说,当自发的价格调节机制无法在政策性亏损行业注入资本时,垄断企业就会承担弥补市场失灵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垄断企业注定要在亏损下运转,由公共财政补贴企业也就理所当然。
可问题是,由公共财政出面扶持的国有企业,只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的企业。也就是说,这样的国企应当以不赢利作为其运行原则:在法律上,这样的垄断国企的人格注定是“公益法人”,不应也不能按照市场逻辑参与竞争。如果说从炼油事业部“无利也得炼”的角度看,中石化具有这样的“公益法人”属性,不断获取高额的财政补贴无可厚非。
但吊诡的是,炼油板块仅仅是中石化的一个业务组成部分,与此相对应的是勘探生产板块。而在这一板块,中石化是当之无愧的“赢利者”,中石化取得的让人咋舌的业绩也要归功于这一板块。这其实意味着,从企业性质上讲,中石化一出生就有点不伦不类,具有“公益法人”和“市场主体”的双重身份。
双重身份意味着双重人格,而且更可怕的是,两个人格在价值追求上南辕北辙,会导致企业在公益和赢利上的“人格分裂”。这一精神症状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公共财政对中石化这样的垄断国企的补贴从来就是一笔糊涂账。公众不清楚公共财政对中石化的补贴是为了让其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还是在为必然存在的市场失灵买单。在中石化的双重人格下,这样的追问注定是一起“无头公案”。
和垄断国企身份一样模糊的公共财政支出,无论是否补贴,还是补贴多少,都无法给出一个让公众满意的交代。要知道,公共财政一个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公开性和透明性,但如此“补贴和征税共国企一色”的局面,只会让公众对公共财政产生越来越强的不信任感和疏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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