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校大学女生利用盗得的银行职员工作证,输入他人工号进入客服系统盗取信用卡客户资料,企图用他人信用卡积分换取3000多元的礼品。近日,海珠法院对这名贪心的女生小丹作出了罚金2000元的一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1月,小丹盗得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发展中心员工的工作证一张。14日、15日连续两天的20时许,小丹凭员工卡进入该中心,利用他人工号进入客户服务系统后,虚构客户需要用信用卡积分换取礼品的事实。她用自己的住址冒充客户的邮寄地址,利用他人工号直接下单,欲通过客户潘某、李某和邓某的信用卡积分换取以下礼品:三洋数码相机两部、三洋电磁炉1台、罗莱诺码蚕丝被两床和卡西欧运动手表1块,共价值人民币3979元。上述礼品除1床罗莱诺码蚕丝被和两部三洋数码相机被送出外,其他礼品因广东发展银行及时发现而未送出。2007年12月10日,小丹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昌岗派出所投案自首。
海珠法院认为,小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由于其是犯罪未遂,有自首情节且是初犯,因此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