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 开封| 洛阳| 平顶山| 新乡| 焦作| 安阳| 鹤壁| 濮阳| 三门峡| 许昌| 漯河| 南阳| 商丘| 信阳| 驻马店| 周口| 济源
当前所在位置:-主站新闻系统-资讯-焦点资讯
河南规定 县市拖欠教师工资公务员津贴禁涨
http://www.henanedu.com/       发布时间:2008-12-1 9:22:36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大河网讯   (记者 郭富收) 以前拖欠的教师工资还不按时全部发放,那这些市县以后将不得用财政的钱新建办公大楼、宾馆和招待所,也不能建城市广场。

 

  昨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通知》,要求欠发教师工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县(市、区),最迟要于2009年教师节前全部补发到人;欠发工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县(市、区),最迟要于2011年教师节前全部补发到人,2008、2009两年清欠任务要完成过半。

  通知说,目前,由于部分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拖欠教师工资的历史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省政府要求,拖欠的教师工资,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核定(含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以前,年度实际发放水平低于国家规定工资标准的,也要算入拖欠工资范围。

  省财政对各地拖欠的教师工资不给补助资金,有欠工资的县(市、区)要自行想办法解决,也可以从2008年省补助的奖补资金、超收财力等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发给教师。从2009年起,将拖欠的教师工资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对于没有完成教师工资清欠任务的县(市、区),省政府规定,暂时不准实行公务员津补贴第二步改革,也不得用财政资金新建政府办公楼、宾馆、招待所等,不得兴建城市广场等大型公用设施,行政单位公用经费实行零增长。

  省政府明确,各级政府必须把中小学教师工资清欠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每年还要进行考核。如果教师工资历史拖欠完成的情况不好,在省财政分配以奖代补资金时可能少拿。(河南商报)

作者:郭富收
责任编辑:J.A.G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原教育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具有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中原教育网精彩话题推荐
  • 文章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 该篇没有评论信息
相关新闻信息

 
 

 考试吧 环球职教 三美世纪 广发银行 中信银行 河南商报 清华同方 知识在线 中国留学网 中国俊才网 中原图书大厦 中国招聘联盟 小主人成功网

 清华继续教育学院 新锐娱乐学习门户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国医疗卫生人才网

 
 

 中青在线 赛迪网校 朗曼 1+1 伤雨天堂 齐鲁教育网 企业大学网 河北教育网 网站推广助手 新浪教育频道 搜狐教育频道 中华会计网校

 潇湘招考在线 大河大图文传播 湖南教育信息网 上海人才市场报 中国教育产业网 中国招生考试在线 更多…

河南教育网版权所有 河南创新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69号文成商务518室 邮编:450000
电话:0371-66286189  技术支持转0371-66286189 传真:0371-66267466
电子邮件:hnedu@henanedu.com info@henanedu.com
Copyright © 2002 - 2006 Henan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